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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20日 星期一

房委會標識遭財務公司盜用 高院頒禁制令

on.cc 東網02月20日 PM 17:15

香港房屋委員會標識人人知曉,但竟有財務公司將其標識印在宣傳單張及廣告之上,結果遭到房委會提告,並申請禁制令。高等法院早前下禁制令,禁止一家財務公司假冒作房委會從事業務。

房委會發言人指,房委會自70年代起一直使用該標識,經過廣泛使用和宣傳推廣後,公眾都認為它純粹與房委會有關。然而,一家財務公司早前推出再按揭和財務服務時,在其宣傳單張、小巴廣告、信頭、推廣材料和網頁,刊載混淆地及有欺騙性地近似房委會標識的侵權標識。

房委會又指,為免誤解,房委會除了即時向公眾澄清與該財務公司完全沒有關連之外,亦從速在高等法院,對該公司及其唯一的董事展開民事訴訟程序,以保障房委會的聲譽,及避免該等涉及對房委會標識構成的侵權行為及欺騙陳述,有損公眾利益。

高等法院在2月8日頒下判決書,包括給予勝訴的房委會永久禁制令。該永久禁制令今日已適切地送達答辯一方。





2017年2月8日 星期三

梁耀忠指不良公司詐騙手法改變促政府立法監管財務中介

香港電台-港聞 – 2017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3:17

立法會大會辯論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的無約束力議案。
提出動議的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表示,近年涉及財務中介公司的騙案頻生,警方於2015年及2016年首8個月,共拘捕超過400名涉案人士,反映問題嚴重。
她指出,政府去年推出更嚴格規管放債人的措施,只是治標不治本,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中介公司,全面檢討並修訂《放債人條例》。
麥美娟將監管範圍擴大至放債公司或機構、設立財務中介牌照制度和法定監管機構,打擊中介公司的不法行為。
提出修訂動議的街工梁耀忠表示,政府當年定立《放債人條例》時,可能只考慮監管放債人,但未有考慮會出現財務中介公司行業。
他指出,現時不良中介公司的詐騙手法變得「聰明」,原本的法例已經變得不清晰,若財務中介行業一直發展下去,建設政府應另行立法,直接監管中介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