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電台-港聞 – 2017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3:17
立法會大會辯論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的無約束力議案。
提出動議的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表示,近年涉及財務中介公司的騙案頻生,警方於2015年及2016年首8個月,共拘捕超過400名涉案人士,反映問題嚴重。
她指出,政府去年推出更嚴格規管放債人的措施,只是治標不治本,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中介公司,全面檢討並修訂《放債人條例》。
麥美娟將監管範圍擴大至放債公司或機構、設立財務中介牌照制度和法定監管機構,打擊中介公司的不法行為。
提出修訂動議的街工梁耀忠表示,政府當年定立《放債人條例》時,可能只考慮監管放債人,但未有考慮會出現財務中介公司行業。
他指出,現時不良中介公司的詐騙手法變得「聰明」,原本的法例已經變得不清晰,若財務中介行業一直發展下去,建設政府應另行立法,直接監管中介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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